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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畜禽及其产品兽药残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日期:2013-09-04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227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3〕5号)要求,各地上报了2013年上半年畜禽动物及其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上半年共抽取并检测样品6795批,占全年监控计划任务的52.95%(6795/12834)。其中,检测畜禽动物组织包括鸡肉、鸡肝、鸡蛋、牛肉、牛奶、羊肉、猪肉、猪肝、猪尿共9种,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包括己烯雌酚、氯霉素、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地西泮及其代谢物、硝基呋喃类代谢物、β-受体激动剂、同化激素、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喹乙醇残留标示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阿维菌素类、林可霉素、大观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头孢噻呋、地塞米松、氯羟吡啶、阿苯达唑及其标示物,共计25种(类),其中林可霉素、大观霉素、地塞米松、阿苯达唑及其标示物、地西泮及其代谢物以及包括康力龙、甲基睾酮、群勃龙、丙酸睾酮和苯丙酸诺龙5种同化性激素在内的药物检测为新增项目。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各检测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检测任务和结果上报工作,监控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监控结果
 
  2013年上半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显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状况总体稳中趋好。已检测的6795批畜禽产品残留样品,合格6791批,合格率99.94%,比去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不合格样品为4批鸡肉产品,检出的超标物质为氟喹诺酮类药物及氯霉素等禁用物质。
 
  检测结果按检测的药物及其化合物分类统计,完成1199批氟喹诺酮类残留样品检测,3批鸡肉样品超标;完成599批氯霉素残留样品检测,1批鸡肉样品超标;完成453批β-内酰胺类、398批β-受体激动剂类(含93批克仑特罗单品种)、65批阿苯达唑及其标示物、62批阿维菌素类、356批氨基糖苷类、131批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141批地塞米松、25批地西泮及其代谢物、1081批磺胺类、55批己烯雌酚、115批卡巴氧残留标示物、106批喹乙醇残留标示物、179批林可胺和大环内酯类、176批林可霉素/大观霉素、116批氯羟吡啶、389批四环素类、106批泰乐菌素、276批替米考星、55批同化性激素、198批头孢噻呋和514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样品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检测结果按检测的动物组织分类统计,完成2034批鸡肉样品检测,4批样品超标(1批氯霉素,3批恩诺沙星);完成207批鸡蛋、401批鸡肝、1472批牛奶、315批牛肉、110批羊肉、317批猪肝、103批猪尿、1836批猪肉残留样品检测,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安全用药监管工作,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要认真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按规定要求抽样,按时上报检测结果。检测出阳性样品的省份要严格执行阳性样品跟踪检测和追溯制度,并上报跟踪检测结果。要积极参与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适用性存在问题的检测方法,要认真分析、总结,提出修订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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