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机械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关于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审评问题的复函(食药监注便函〔2007〕251号)

   日期:2010-08-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11    
  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是指以多不饱和脂肪酸为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保健食品,多不饱和脂肪酸是指分子中含二个及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类保健食品应符合《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第九条的规定。不包括在上述定义的以油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产品应符合营养学理论,每日食用量不得超过20ml;

 

  ⑵包装规格应以每人每月食用量为宜,最大规格不得超过600ml;

 

  ⑶产品包装中应提供量具或在容器上标识刻度。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2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