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机械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卫生部关于对如何处理甲醛阳性冷冻鱼的复函(卫法监函〔2002〕34号)

   日期:2011-03-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76    

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如何处理甲醛阳性的冷冻鱼的请示》(黑卫法监发〔2001〕65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据文献报道,某些鱼类中含有甲醛本底。鉴于目前我国尚无海产品甲醛的限量标准,缺乏海产品甲醛本底的资料,目前仅据齐齐哈尔市在部分市售的冷冻鱼中检测出1.1—2.15mg/kg的甲醛,不足以判定在海产品中人为的加入的甲醛。建议进行阴性对照(确认未使用过甲醛的同种鱼作为阴性样品)试验,以确定是否有甲醛本底,然后进行综合考虑,判定是否加入甲醛。

  此复。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