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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冬季蔬菜供应和基本稳定鲜菜价格相关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359号)

   日期:2013-03-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0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受季节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近期我市的部分品种蔬菜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确保蔬菜价格和市场供应的基本稳定,切实做好冬季蔬菜的生产、流通和市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深刻认识稳定菜价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当前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首要任务,做好价格调控工作,首先必须稳定蔬菜价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有效抑制蔬菜价格上涨势头,保障蔬菜市场供求平衡,确保蔬菜价格基本稳定。

 

  二、落实责任、明确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供稳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蔬菜产销和市场价格,要时刻关注,常抓不懈,以保供稳价为目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确保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将我市的蔬菜价格统计指标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即在36个大中城市居民鲜菜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排名力争在第五位左右,平均涨幅排名力争在第二十位左右。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蔬菜生产由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配合。督促落实2013年8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10万吨蔬菜产量目标任务。引导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发展,指导农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根据市场供应状况,指导农民合理种植,合理安排上市时间。

 

  (二)蔬菜供应和储藏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加强工作衔接,搞好农超、农市对接,在蔬菜市场供应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组织蔬菜货源,近期主要做好市政府决定的动用价格调节基金600万元,完成 7000吨的冬春储藏蔬菜任务,确保冬春蔬菜市场供应的基本平衡。

 

  (三)市物价局承但市保供稳价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我市保供稳价宏观调控措施,采用综合手段,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交流价格信息,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必要时依据《价格法》,按程序启动价格行政干预措施。

 

  (四)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重要作用。市、县区价调办要加快省发改委和市政府安排的“农副产品直销店”建设步伐,2012年我市计划建成“农副产品直销店”102个,12月1日近郊四区将有67个蔬菜直销店开门营业。直销店达到规定要求的按每店12万元予以补贴。同品种菜价必须低于市场价格的15%,直销店配送蔬菜以每公斤0.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五)继续抓紧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入库工作。2012年我市价格调节基金计划征收7530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3164万元。截止10月底,已征收入库6532万元,完成全年征收计划86.7%,市本级已征收入库279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8.2%,。由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配合市地税系统,充分利用年底前的有效时间,狠抓征收入库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的征收任务,为调控价格总水平积聚资金。

 

  (六)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切实做好配送蔬菜车辆进入城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市价调办统一负责,按规定要求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配送车辆的通行证,确保蔬菜配送渠道畅通。

 

  (七)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交流统计信息,及时分析蔬菜价格变动原因,预测蔬菜价格变动趋势,为市委、市政府“保供稳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提高政府对市场调控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市场监管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短斤少两、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清查打击菜霸,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保供稳价各项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安排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物价局要进一步落实好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掌握市场价格运行情况,预测价格走势、提出对策建议。市蔬菜保供稳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蔬菜保供稳价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年终,将依据市政府规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主要任务的有关县区和部门实施问责。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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