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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抓好近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3〕15号)

   日期:2013-04-2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87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12日,省政府召开了2013年省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书面传达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了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了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勉和省政府副省长陈文华对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2013年省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就抓好近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要按照全省“百日行动”整体部署,继续深化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一是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

  二是突出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品种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持续深化“地沟油”、“病死(害)畜禽”等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的治理整顿,坚决遏止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的现象发生。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农村群体聚餐等高风险场所的专项整治。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大、中、小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

  五是继续稳步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财力支持,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小餐饮整规力度, 逐步规范小餐饮许可准入条件,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小餐饮单位持证率。

  各市(州)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填报《2013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8月5日前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案件稽查力度,从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对隐瞒问题、故意逃避监管、造成严重事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加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

  春夏之交,气温逐步回升,易发细菌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把预防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五一”节即将来临,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人群聚集、流动人口多、市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具体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深入查找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安全。

  四、加强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一是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三化”。即“网格化、格式化、痕迹化”,做到监管工作责任到人,监管标准统一,日常监管有记录。

  二是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单位的专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3〕12号)要求,加快等级评定,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工作。

  四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与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联合,严把供餐准入关,全面落实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今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列入了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局抽检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同时,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置率要达到100%。

  五、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以县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村辐射延伸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积极探索在乡镇(街道) 设立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作为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在村居(社区)设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系点,配备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是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各地要继续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示范工程建设覆盖面,努力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三是以基层监管人员为重点,继续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按照国家局要求,2013年,各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必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省局将组织市、县级部分监管人员集中培训30小时,不足的部分由市、县监管部门组织完成。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重点培养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查办案件的能力、应急管理的能力。

  四是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尽快达到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要求。支持各地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继续加快推进食品检验相关参数认证扩项,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强化餐饮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结合国家局将出台的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四川省餐饮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及时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一是将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围绕餐饮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大力普及餐饮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每年6月,全国都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要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完善餐饮食品安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密切关注舆情并及时核查处置,积极、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强化检查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系统内部培训考核资源和社会培训资源,选择培训机构,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确定考核机构;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和培训考核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和培训考核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李建强    028—86782865(带传真)

  电子邮箱:SPXT@scfda.gov.cn

  附件《   2013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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