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甜味剂的使用有利于消费者与业界,它提供了一种有助于降低水果罐头内糖含量的增甜剂替代物,因此,加拿大健康部建议修订食品药物法规,准许按0.007%的最高标准使用乙酰磺胺酸钾(Acesulfame-potassium),0.025%的最高标准使用三氯蔗糖(sucralose),或混合用于非标准第B.11.101节规定的水果罐头。
在履行正式修改法规程序的同时,作为提高协调机制的应变能力,特发布本临时营销许可(IMA),准许乙酰磺胺酸钾(Acesulfame-potassium)及三氯蔗糖(sucralose)作为甜味剂按以上最高标准直接用于苹果、桃、梨、菠萝、柚、温州蜜橘、什锦水果及热带水果沙拉罐头。
本拟定协调修订将含乙酰磺胺酸钾(Acesulfame-potassium)及三氯蔗糖(sucralose)甜味剂的准许销售措施。安全评估支持修订的措施,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协调修订措施可直接获得最终批准,并公布于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