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机械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巴林发布调味茶(花茶)强制性要求

   日期:2009-10-1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00    

    巴林2009年9月8日发布G/TBT/N/BHR/143号通报,标题是:调味茶(花茶)。主要内容为: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调味茶(花茶)”第7.1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容器应当有益健康、充分密封、以前未使用过、清洁、干燥并且牢固,容器应当能够保持产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不改变,容器应当能够防止昆虫或霉菌污染及防止外部或不良气味进入,如果茶叶包装在小袋中这些袋子应当用适当材料制成,允许茶叶的可溶解固体透过;袋子应当包装在硬纸包装中。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调味茶类型(红茶-绿茶-速溶)、使用的香料名称、其他添加剂、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效期应当不超过生产日期24个月。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