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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提防过期粽子和“返青粽叶”

   日期:2009-05-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67    

    新华网银川5月22日专电(记者闫亮、张钦)随着端午节的临近,风味各异的粽子获得不少消费者的青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特别提防过期粽子和“返青粽叶”。

    银川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范国庆说,消费者购买粽子时应格外注意产品标签,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包装规格等是否有明显标注。由于夏季气温偏高,如果不用冰箱冷藏,非真空包装的新鲜粽子保质期一般较短,粽子一旦过期,食用后危及身体健康。

    范国庆提醒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防止“视觉受骗”,以免购买“返青粽叶”和用“返青粽叶”包的粽子。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私利,可能采取化学染色手段,用工业原料浸泡粽叶,使粽叶“返青”以求畅销。用“返青粽叶”包的粽子,煮熟后粽香不足并且有淡淡的硫磺味,影响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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