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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举报不安全食品最高奖励30万元

   日期:2013-01-20     来源:厦门网    浏览:215    
   记者昨日从厦门湖里区获悉,根据规定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者,今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政府奖励。
 
  昨日,由湖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殿前街道办事处主办的“新春送温暖·食品安全进社区暨食品企业献爱心”活动,在兴隆社区启动。 仪式上,殿前街道辖区的120户困难户收到了价值16万元的爱心年货,现场还进行了食品安全宣传。
 
  据介绍,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湖里区日前新制定了《湖里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经鉴定举报情况属实者,湖里区政府将依据举报人的具体情况和办法规定的举报奖励,给予相应的货币奖励。
 
  据悉,案值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举报人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奖励;案值金额在1万到100万元之间的,将依据举报情况给予案值金额1%到4%的一次性奖励;案值金额不足1万元或者案值金额无法计算的,给予300元奖励;违法行为对社会存在严重危害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性给予举报者1000元奖励;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也可视情况参照规定给予1000元奖励;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物,但经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给予举报人员300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属于特殊情况的,可由湖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给予较高额度的奖励。如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本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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