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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市难觅“临期食品专柜” 临期果汁被捆绑销售

   日期:2012-02-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32    

    东方网2月20日消息:据今天出版的《城市导报》报道,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已指导本市20家超市总部建立完善了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的制度,并发出明确临期食品"临界点",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对临期食品通过加贴标签等方式提示或告知等十大倡议书。

    然而,记者在对沪上3家超市卖场实地走访后却发现,这些超市目前均没有对所销售的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只有一家卖场对即将过期的糕点类产品进行了集中归类销售,但也未在柜台前注明"临期食品"字样。

    同时,在受访中,大部分消费者也表示,之前只在电视中了解到有关"临期食品销售必须醒目提示"的相关新闻,但很少在超市卖场中看到此类提示标语或特设专柜。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通过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以及观察食品本身的品质来挑选食品。

    临期果汁

    "捆绑"优惠促销

    2月16日,记者在大润发春申店采访时发现,冷藏柜台内的某品牌果汁正在以"买二送一"的促销形式"捆绑"销售。查阅商品外包装生产期限后,记者发现所赠送的果汁生产日期为2011年7月28日,正常销售的另外两盒果汁则为2012年1月29日,按照盒身上标注的"未开启时保质期限7个月"计算,赠品已属于临期食品范围,但商家却未贴上"临期"标示。

    一位前来购买该款果汁的阿姨向记者表示,商场对临期食品进行促销的情况普遍存在,"还没过保质期,算下来也确实实惠,反正买回去马上就喝掉问题不大".当记者提出卖场是否应该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并作出醒目提示时,这位阿姨给出了自己看法,"我们这个岁数的人买东西都比较仔细,一般都会比较价格看清保质期,在价格一样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距离保质期较远的产品,但年轻人就不一定了,比较粗心也不注意这些细节,因此这种方法(标明临期食品)对于他们可能比较有用".

    其实,无论是"买送促销"还是"捆绑销售",食品品质的安全问题始终不容忽视。商家通过某些手段,在不明示消费者此类产品即将过期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显然还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并未及时贯彻上海市工商局最新发布的有关临期食品《倡议书》的相关内容。

    临期糕点集中销售

    却难觅"临期"二字

    家乐福莘庄店是记者走访的第二家卖场,令人欣慰的是,记者在糕点柜台旁发现了用蓝色收纳盒集中堆放的临期糕点销售点,这些糕点大都还有1-2天就将过期,而半价销售的优惠价格也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来选购。

    相比于"临期食品"和正常食品捆绑销售的行为,这种将临期食品集中归类,区分于正常食品销售的做法显然更合理与人性化,消费者也更愿意接受商家的这种做法。销售人员表示,"本来糕点的保质期就比较短,这个季节通常第一天没有卖完的产品第二天都会被放到这里集中销售,因为价格实惠,而且不少消费者买回去第二天就当早饭立即食用了,所以销量反而比那些正常销售的糕点卖得好".

    遗憾的是,根据记者观察,虽然这些临期食品被集中归类销售,却没有相关醒目的标识告知消费者此处销售的食品为"临期食品",相对而言,在执行新规的过程中只是完成了第一步。

    记者之后来到服务台希望针对这一问题得到答复时,一位卖场相关负责人则以工作忙碌为由不便出面,只在电话中表示,"我们一直严格把控食品安全问题,将临期食品集中销售,一方面是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负责,另一方面也是便于消费者选购,以及出于惠民的考虑。"对于为何不明示"临期食品"的信息,这位负责人则声称"对于相关规定不太清楚,而将临期食品集中销售的做法也不是现在才刚开始的,之前就有了。"

    而对此,有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卖场、超市的管理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能够"一步到位",将"临期食品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的规定落实到实处,不但要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更应将"临期食品"标示张贴在明处。

    临期食品前排摆放

    更无明显标示

    如果说大型卖场对于"临期食品明示"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还有待提高的话,那么一些超市门店对于"临期食品"的处理则不尽如人意。记者在位于闵行梅陇地区某伍缘超市内发现,某品牌的同一款牛奶竟然出现了"临期"的产品在前方一字排开,保质期较长的产品则"躲"在后方的情形。消费者一不注意顺手就会购买到临期食品,如果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唯有"费力"地往后找。

    当记者问及销售人员为何将"临期"牛奶集中放在显眼处,而将正常产品"押后"时,那位女士若无其事地表示,"就因为马上要过期了,所以才选择放在前面,不然大家都不选,真正过期了就更没人要了,但是选择权在于消费者自己。"言下之意,此类销售"技巧"似乎已经在业内司空见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似乎理应适应这种行业"潜规则".

    它山之石

    国外如何处理?

    在新西兰,超市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识。"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影响食品安全。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还是可以继续出售的,但通常都会降价处理。

    而在日本,7-11便利店早在1998年就在北海道札幌市开展家畜饲料化实验,将下架食品加工成猪饲料卖给养猪农户。农户将来再将饲养的猪卖给7-11便当工厂当原料,猪的粪尿则加工成有机肥料。

    德国的过期及临期食品回收后用于发电。德国的一家回收食品公司,每年处理25万吨食品垃圾,发电5400万千瓦/时,可供2.5万个家庭用电。发电后剩下的生物燃油,既环保又可盈利。联邦食品回收协会表示,这样处理过期或临期食品,德国每年至少可节省20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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