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moh.gov.cn/sps/s7890/201306/5287f03de49c46a0aba6475ed8100f48.s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