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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饼产销经营规范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3-07-18     来源: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浏览:85    
       【发布单位】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7-1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rca.org.cn/news.asp?id=5352&categoryid=2

  中秋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规范中秋月饼产销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餐饮业服务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就新形势下月饼产销相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牢固树立做食品就是做良心的观念。要从月饼原材料釆购到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严防月饼霉变、混入杂物等问题的发生。

  2、坚持诚信为本。严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月饼包装成本的各项规定,杜绝过度包装。

  3、月饼产销企业要以销定产,既保证巿场供应、又避免积压浪费。月饼票的印制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要使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和“过期作废”等内容。

  4、月饼票注意事项必须写明月饼领取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在确定的时间內,企业要合理设置提货点、配备人手,保证供应。

  5、高度重视月饼提取高峰时段的服务。为进一步繁荣和稳定月饼市场,到期票证可适度延长供应7—10天。

  6、必须制定月饼产销"危机"处理预案,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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