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渝卫食综〔2013〕10 号
【发布日期】 2013-09-2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qwsj.gov.cn/zfxxgk/zcgw/spzh/2013-9/11988.html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3〕185号)的要求,我局将对我市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9日
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3〕185号)和市卫生局等6委局《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渝卫〔2013〕1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检查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监测机构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二、督查形式
(一)自查
各有关区县结合附表1-3内容对《2013年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本辖区监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附表4。
(二)现场督查
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分成5个督查组对各相关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三、督查内容
对各有关区县监测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机制、资源保障、方案制定、机构管理、质量控制、数据利用、计划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见附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有关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汇报、座谈讨论、查阅工作记录或资料、了解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二)现场检查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通过现场查看工作条件、查阅工作记录等方式了解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各督查组及时向被督查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反馈意见,完成附表中的督查表和各组督查总结,由市疾控中心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
五、督查时间
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六、督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
督查区县: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北碚区
组 长:黎 军 市卫生局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参加人员:甘 锋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赵 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副所长
甘 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副主任技师
何 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主管技师
联 络 员:甘 源 联系电话:13883467058
第二督查组
督查区县:江津区、永川区、璧山县、沙坪坝区、合川区
组 长:杨小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参加人员:孙成平 市卫生局主任科员
罗书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所副所长
王文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主管技师
联 络 员:王文斟 联系电话:13996028608
第三督查组
督查区县: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渝北区 、江北区
组 长:向新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所所长
参加人员:杨 开 市卫生局主任科员
肖义夫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信处副处长
顾万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主管技师
联 络 员:顾万江 联系电话:18623052293
第四督查组
督查区县:万州区、奉节县、开县、巴南区
组 长:李志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副所长
参加人员:张 利 市卫生局主任科员
唐小情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主管技师
赵怡楠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所医师
联 络 员:赵怡南 联系电话:13667632790
第五督查组
督查区县:南川区、彭水县、武隆县、酉阳县
组 长:唐文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信处处长
参加人员:肖静杰 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邱 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科技信息处副主任技师
龙 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所医师
联 络 员:邱 宏 联系电话:1350832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