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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两节“及省“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兰食药监〔2011〕322号)

   日期:2013-12-03     来源: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68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榆中、永登、皋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省“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为省“两会”胜利召开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现就加强近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针对节日期间人群聚集、流动人口多、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难度大等特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认识、组织“双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场消费特点,对节日消费集中区域的药店、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巡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节假日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对“两会”活动场所、宾馆及周边、市区繁华地带加大清理检查力度,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督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措施,对节日宴席及年夜饭餐饮举办单位要全面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并及时将备案情况上报市局食品处。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家庭小饭桌的排摸和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和幼儿的食品安全。要以药品零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冬季常用药品的监管,依法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广告等违法活动,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多形式、多载体、多类型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要进一步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
 
  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认真做好“两节”期间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做好值班记录。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局有关领请示报告。各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就能迅速到场及时处置。各单位“两节”值班安排表于2011年12月28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
 
  五、立足今年实际,谋划明年工作
 
  市局各处室要进一步对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细致地做好还未考核完项目的相关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各单位要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55”总体发展思路和“再造兰州”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及市“两会”精神,认真谋划好2012年工作。尤其要在打牢基础、创新监管、提高效能、狠抓落实等方面,提出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确保明年工作要有新特色、新突破、新局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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