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白酒  机械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北京:超市汤料过期或构成欺诈 消费者十倍索赔

   日期:2012-02-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89    

    晨报讯 刘女士到超市购买汤料,发现已过期,就将超市告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刘女士诉称,2011年10月25日,她在一家超市购买立兴汤料80克装,在核对购物小票及商品时,发现该商品已过保质期。刘女士认为,被告超市销售过期商品构成欺诈,将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货款313.5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3135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2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