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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严禁餐饮业经营河豚鱼

   日期:2012-02-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65    

  新华社石家庄2月20日专电(记者李俊义)为保证市民和游客食品安全健康,河北省秦皇岛市下发通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

  据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在近期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单位经营销售河豚鱼。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局下通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告诫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食用河豚鱼的危险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违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有河豚鱼消费需求的消费者,可采取友情提示等方式,向其讲解有关河豚鱼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其自我防护的能力,严防因食用河豚鱼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经炒煮、盐腌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一旦食用含河豚毒素的河豚鱼造成中毒,轻者呼吸困难、昏迷,重则全身瘫痪甚至死亡,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说,他们将于近期将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销售河豚鱼重点检查,对于违法餐饮单位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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