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在2005年召开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上被列为重点合作项目,交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粤港双方已于2006年4月在广州成功地召开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
经国务院港澳办同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元胜和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女士在会上签署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双方还分别指定了两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层面及具体事项的联络工作。粤港两地日常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已正常开展,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