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读者汤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半个月前代表公司采购了18箱24罐易拉罐装的百事可乐,员工在开罐饮用时,发现可乐已发霉结块。汤先生随即和厂家联系,经过半个月的交涉,双方始终未能在赔偿方案上达成一致。
“那块东西大概有拉环那么大,呈灰白色,不是很硬,表面坑坑洼洼的。”汤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8月6日在麦德龙古美店购进这18箱百事可乐。8月10日中午,有员工随手打开其中一罐饮用,不料在可乐里发现了块状异物。“那天中午,前后有两名同事拿着可乐来找我,说在里面发现一大块东西。”汤先生随即检查了百事可乐的生产日期,发现罐上标明了这批可乐是在今年4月13日生产的,保质期为18个月,没有过期。于是汤先生拨通了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电话。“他们接待的态度很好,表示很快就会处理此事。”果然,几天后,就有一位韩先生来到汤先生的公司了解情况。一周后,另一位百事公司的马先生再次上门和汤先生就此事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马先生提出“一罐赔一箱”的方案,但是汤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们必须出具一份书面解释,才算给了一个说法,也好让我向员工有个交代。”
记者随后联系了百事公司的马先生。马先生表示,自己曾经在汤先生的公司亲眼看到过霉变的可乐。“包装从外面看,没有任何破碎变形。根据我的经验,饮料的霉变应该是由漏气所引起的。”至于漏气的原因,马先生在采访中告诉记者,由于饮料已经打开,到底是在搬运中不慎碰漏的,还是因为瓶子本身的质量问题,实在难以鉴定。所以,对于汤先生提出的开具书面解释认为系百事方面过错的要求,马先生觉得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