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岛检验检疫局依法退运一批日本进口旧食品包装容器。该批容器为白色塑料桶,进境数量4000套,重3600千克,货物总值1111.57美元。经现场开箱查验,该批塑料桶为已使用过的旧包装容器,塑料桶未经任何清洗且每只桶内都残留污水,桶内外壁均有明显污迹。
经询问收货人,该批塑料桶用于包装出口盐渍蔬菜(黄瓜、茄子等),而且未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备案,收货人为降低相关费用同意发货人不清洗该种塑料桶,由收货人清洗后再做使用。依据相关规定,黄岛检验检疫局及时对该批食品包装材料出具了不合格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依法作出退运处理。
据黄岛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食品包装容器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不合格造成食品污染的案例屡见不鲜。欧盟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食品包装安全卫生已制订了严格的法规和限量标准。检验检疫机构提醒企业,进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更要注意不能因为贪图方便、节约费用进口旧的食品包装容器。同时建议加强口岸查验力度,要求企业如实申报货物用途;核查周期性检验报告是否有效;严格执行《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材料检验监管管理规定》中备案、核销规程,重点加强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包装容器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