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个县级农村问题食品处置办法——《路桥区问题食品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据介绍,该《处置办法》是全国首个比较系统、全面地规范农村问题食品的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法律法规到政策,都对加强质量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很多的努力。 然而,据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路桥分局局长沈思明介绍,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一套问题食品综合处置办法,有关的规定也是局限于对单个环节的特别重大且以省级以上监管部门管理为主的问题食品处置,而地市级以下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对辖区发生的问题食品处置还没有可供直接操作的工作规范,因此今年下半年在充分总结处置问题食品经验的基础上,路桥区从农村食品安全的实际出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为有效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于日前出台试行了《处置办法》。
“县级问题食品的综合处置,关键在于实现了对问题食品的早预防、早发现和早处置,尽可能地基层和地方做到对问题食品的防患于未然。”沈思明表示,《处置办法》试行后,路桥区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演练,从实际出发确保了农村食品安全。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表示,要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到基层。据悉,该《处置办法》对问题食品作了界定,明确了危害调查评估和认定机构,建立了一套系统全面的问题食品应急处置机制。该机制有效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包括了预警机制、退市机制、召回机制、销毁机制等四大机制。
沈思明告诉记者,为确保《处置办法》真正发挥作用,路桥区还在十二月上旬在全区设立了十个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监督站,并确定了三百一十三个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监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