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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餐桌大探营 三种食品不服“新规矩”

   日期:2007-02-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70    

 

近期不少新标准纷纷开始执行,如蛋黄派食品行业标准、《代可可脂巧克力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及三度延期的牛奶禁鲜令等,记者春节前走访北京市场后发现,不少新标准都遭遇执行不力的尴尬。

违规“蛋黄派”仍在销售

从去年12月1日起,蛋白质含量低于4%的产品,不得再以“蛋黄派”名义销售,夹心蛋黄派的蛋白质含量应≥6%,这是我国首次对蛋黄派食品制定的行业标准。然而,记者在超市里发现,虽然标准已经实施,但是没有标明蛋白质含量或蛋白质含量没有达标的违规“蛋黄派”仍然在销售。

在一家超市里,某款蛋黄派夹心蛋糕标注为,每23克含蛋白质1克。据此换算得出:蛋白质含量为4.35%。按标准要求,夹心蛋黄派的蛋白质含量应≥6%。还有一些著名品牌的蛋黄派,产品包装配料表上也仅标明鸡蛋、小麦粉等,并未提及蛋白质含量。

巧克力新规则执行不多

去年12月,新《代可可脂巧克力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发布,中国的巧克力市场被清晰地分为两个阵营:纯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新“标准”规定,代可可脂产品必须在包装上醒目地标识出来。

昨日记者走访超市及市场注意到,除雀巢、奥利奥巧克力威化等少数产品在品名后加括号(代可可脂)外,绝大多数产品依然我行我素,照样以“巧克力”自居。而问及促销员,他们多是对新标准毫不知情。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中国巧克力生产企业有几百家,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巧克力产品,70%以上是代可可脂使用量超过5%的产品。这些巧克力产品在新“标准”实施以后,都需要改名。

这类冷遇并不只有巧克力新标准,曾三度延期的牛奶禁鲜令也出师不利。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就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于当年10月1日起对牛奶实施“禁鲜令”,在2006年6月再次延期,推迟到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自“标准”实施后牛奶不得用“鲜牛奶”的称谓。

然而,记者走访部分超市的奶品区,仍能轻松地找到多个品牌的鲜奶。而促销员也无奈地表示,禁鲜令后,部分厂商已经改名,但不少品牌依然无动于衷,而且就销量来看,未改名的牛奶销售正常。

众多新标准为何执行遇冷

记者从相关行业协会了解到,商务部、国标委、商联会等提出的不少“新政”让业界应对不足。以去年12月1日实施的“蛋黄派”新规为例,业内人士认为标注方式大有争议,如按照新标准,目前市面上的“蛋黄派”将没有一种符合要求。目前该标准已延期至今年5月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李先国教授认为,新标准出台本身是顺应民意的,但出台政策后相应的处罚措施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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