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底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委托浙江国际信托收购健力宝饮料厂全部股权,为筹款以个人名义向金裕兴法定代表人祝维沙借用1.58亿。2004年张海将健力宝旗下健康产业公司所持江南实业10.44%股权转让给金裕兴,金裕兴由此拿下江南实业所持5100万平安股权,直至2005年张海及祝维沙被逮捕,这部分股权被依法查封。2007年祝维沙被免予起诉,平安股权被解冻且由金裕兴控制,健力宝则提起民事诉讼,但2008年广东高院以金裕兴收购及变更登记手续实属合法有效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健力宝因不服该判决,上告至最高院,并于2009年底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