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白酒  北京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新规今起施行:被吊销餐饮许可证5年内禁涉餐饮

   日期:2010-05-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80    

  今天起,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天起施行。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餐饮服务环节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