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认证发展的过程
近一个世纪以来,产品认证的发展状况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1.“二战”之前,一些工业化国家建立了以本国法规标准为依据的国家认证制度,对本国市场上流通的本国产品实施认证。
2.“二战”之后至20世纪70年代,各国认证制度对外开放,开展了因与国之间的双边、多边认可,进而发展为以区域标准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度(如以欧洲标准为依据的电器产品、汽车等认证)。
3.八十年代之后,在几类产品上试行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
二、产品认证的类型
从认证发展的形式上看,各国在20世纪初到70年代开展的认证活动均以产品认证为主。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出版了《认证的原则与实践》一书,总结了各国开展产品认证所使用的八种形式:
第一种为型式试验;
第二种为型式试验十工厂抽样检验;
第三种为型式试验十市场抽样检验;
第四种为型式试验十工厂十市场抽样检验;
第五种为型式试验十工厂十市场抽样检验十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十发证后跟踪监督;
第六种为企业质量体系检查;
第七种为批量检验;
第八种为100%检验。
鉴于各国对各类产品开展认证的不同方法而造成的差异,为国与国间相互承认,乃至实现国际间相互承认以及建立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带来了不便。于是,150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80年代初向各国正式提出建议,以上述第五种形式为基础建立各国的国家认证制度,为产品认证走向国际互认奠定了基础。
三、相关认征的发展
1.实验室认可
在开展产品认证的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实验室检测;同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也要通过检验数据判定合同的质量要求。因此,对实验室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的评定成为各国强烈关注的问题。1947年,澳大利亚率先开展了对实验室的认可活动,发达国家相继效仿。几十年来,实验室认可制度在国际上获得广泛发展。1977年,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IJAC)的成立,促进了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在各国的建立,促进了实验室认可的相互承认。2000年11月,IIJAC成员机构间签署了相互承认协议,为节约产品认证的检验费用及资源做出了重要贡献。
2.质量体系认证
随着产品认证的发展,出现了下列新情况,引起各国对认证的进一步考虑。
(1)企业生产新产品,需要进行产品认证,而认证的依据是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尚未制订。
(2)一家企业生产多品种、多规格的产品需要申请产品认证,如果对每个规格的产品都检查一次工厂的质量体系,既繁琐也无必要,对于只有规格变化而无实质性变化的产品,只需按上述第六种模式进行质量体系检查,再按不同规格型号抽样检验即可完成产品认证。
(3)对于提供无形产品的企业,只能进行质量体系检查。
基于这些考虑,出现了质量体系认证的雏形,即上述第六种形式:只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而实施的认证。1979年,英国以本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为依据开辟了质量体系认证的先河。1987年,ISO9000族标准发布后,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和欢迎,形成了以ISO9000族标准为依据的质量体系认证与注册热潮。迄今为止,已有150个国家实施了ISO 9000族标准认证,颁发认证证书34万余张。
3.认证人员培训与注册
伴随质量体系认证的发展,认证人员注册制度及培训课程批准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由于ISO 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各国转化成本国标准之后可能有不同理解,接受认证审核的企业更是干差万别,审核人员掌握标准的尺度也不尽一致,这就给国际相互承担带来障碍。1985年,英国为加强对审核员的管理,扩大审核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国际影响,由英国质量保证学会(IQA)牵头组建了英国审核员注册委员会(RBA),1993年又将其改为认证审核员国际注册机构(IRCA)。进入90年代,这项制度得到较快的发展。1995年7月,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正式成立,使质量体系审核员注册的国际多边互认成为现实。
四、产品认证的发展趋势
由于产品认证涉及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相对复杂,各类产品的差异又很大,各国对涉及安全、健康、环境和国防安全类的产品采用的强制性认证也有不同要求,因而在推进产品认证国际互认的问题上难度较大。为此,原关贸总协定专门制定了贸易中技术壁垒协议(TBT),对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加以规范;同时,规定了相关的国际准则,如非歧视原则、遵守国际准则原则、统一原则、透明度原则、走向国际原则、有限于预原则等。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它继续执行原关贸总协定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多边贸易协议的管理模式,鼓励各国采用国际标准,采用有关合格评定的导则。ISO与WTO密切合作,承担了WTO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服务,将合作领域拓展到服务贸易标准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下,随着认证领域多边互认工作的广泛开展与不断深化,对产品认证的发展与国际互认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区域性组织,如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等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制度,这将为贸易全球化带来更为明显和巨大的便利。为此,国际认可论坛(IAF)在2000年召开的第十四届年会上决定启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工作。相信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协议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和资源节约也将是可观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能够及时签署这个协议,获得的益处将比发达国家更为明显。到那时,我国企业“一证在手,走遍全球”的愿望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