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3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抽查公布2011年四季度及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9.66%.
为了保证节日食品安全,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抽查了25家企业的29批食用植物油产品,19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标准,质监部门对样品的气味、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标签等22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9.66%.
抽查结果显示,青岛鲁夏奥源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的"奥源"纯芝麻油和青岛佳家缘调味品有限公司的"溢香方圆"纯芝麻油,水分及挥发物不合格;青岛合家圆食品有限公司的"合家圆"特香压榨一级花生油过氧化值不合格。此外,青岛龙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的"莱香"浓香花生调和油等4家企业产品标签不合格。
据了解,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公布相关抽查结果和未抽查企业名单,提醒市民注意消费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