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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食品安全条例施行 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将重罚

   日期:2013-02-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67    

    中广网贵阳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今天(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最高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这些规定能否保证市民盘中餐的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是近年来关注度最高的民生话题之一,为保证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应运而生,并于今天正式实施。条例共八章89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餐饮具集中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对食品生产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用餐废弃物、原料加工制作的油脂以及此类油脂为加工制作的食品的货值金额1万以上处货币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另外结合贵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条例也明确规定,半成品、成品,没有生熟分开等行为也将被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中还明确,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专供婴儿、老年人、孕妇等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否则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使用不合格餐具处2万元以下罚款,其实条例的规定很多,但条例最明确一点就是哪一个敢让老百姓吃不安全,面临的就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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