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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液体乳等纳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日期:2012-05-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14    


全国统一的部分液体乳及乳制品扣除标准表


    中新网5月2日电 财政部今日在其网站发布消息称,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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