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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新规牵动食品安全监管神经

   日期:2004-12-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01    


近日,国家出台的两个食品方面文件很值得关注。
  一个是《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确保食品安全的通知》,另一个是质检总局全面清理现行食品标准的文件。

  按照职能划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也就是说,在食品方面,它只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督、检疫和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而这两个文件所反映出的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深度,已经远远超出了进出口食品的范围。

  12月8日,本报记者拨通了国家质检总局宣传处的电话,该处一位官员承认,相关职能确实“有所调整”。但截止到发稿时,本报记者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反馈,具体调整计划还无从得知。

  不过,从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两个文件看,国家质检总局职能得到了明显加强,食品管理权限有明显集中倾向。

  接着记者又拨通了河北、山西等地质检部门的电话,他们称对此并不知情,但承认目前食品管理存在多头现象,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农业等部门,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之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宋红霞说,作为全国食品统一管理的试点,上海市把当初农业、卫生等部门相关食品管理职能归到了一个部门之中。

  不过这个部门不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而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目的都一样,就是为了对食品和医药进行有序管理。

  “我们从来就没有涉及对食品方面的管理。”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宣传处长王良兰告诉记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就一直是以药品监管为主。至于食品方面,“应该属于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管理。”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

  11月18日在京召开的全球食品安全论坛的资料显示,中国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可供选择的改革方向有两种:第一种是把现在分布于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全整合在一起,统一放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彻底解决机构重复和管理盲区问题。

  该方案符合国际趋势,但对现有行政体制的冲击最大,改革的难度也最大。

  第二种是借鉴美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模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的类别在各个部门进行分工。每个部门独立地对自己所分管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进行全过程监管。

  记者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有相关职能调整,采访该局有关官员时,他们加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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