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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告别巴氏杀菌乳“特浓奶”要改名

   日期:2004-12-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72    

  12月20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出了“致全体会员单位的一封信”。


  信中强调,企业应认真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范乳制品标签标示内容。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同时表示,乳制品名称必须使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标准名称。


  专家称,由于超高温灭菌乳得到了快速发展,搅动了城市巴氏杀菌乳市场,传统的巴氏杀菌乳为了保住自己的市场,寻求与超高温灭菌乳的差异,在一些地方逐步把名称变为“鲜奶”、“纯鲜奶”。


  协会负责人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未允许巴氏杀菌乳使用“鲜牛乳”、“纯鲜牛乳”的名称,它的标准名称是“巴氏杀菌乳”。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再次修订,批准发布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中有关食品名称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种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据悉,食品标签标准规定了产品命名的原则,同时也规定了产品配料标示的原则,“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按照规定,生产企业可以明确地标示该产品使用的原料是“新鲜牛奶”,消费者也完全可通过阅读配料清单了解该产品所使用的原料是“新鲜牛奶”。生产企业还可以通过标签上的产品说明,向消费者说明该产品所采取的杀菌工艺是巴氏杀菌。


  协会方面称,不标注“鲜”字,并不会影响“巴氏杀菌乳”的销售。反而,乱标“鲜”字,易使消费者感到迷惑,造成市场混乱,影响销售,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而,使用标准名称是对广大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


  专家解释说,其实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都是很好的液体乳制品,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这两种产品的营养价值是一样的。


  宋昆冈还特别提出,当前有一些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要求,采用浓缩工艺或通过添加乳粉等办法,生产出脂肪、蛋白质含量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如“特浓奶”、“特品奶”、“特浓酸奶”。这类产品的乳固体含量高于普通产品,营养价值有所提高。由于这种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者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因而市场上的“特浓奶”营养成分不统一。1999年颁布的液体乳制品国家标准,产品营养指标不再分级,只规定了“合格品”的营养指标。其实,这类产品的名称叫“浓型纯牛乳”、“浓型巴氏杀菌乳”、“浓型酸牛乳”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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