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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诚信 销售乳品“鲜”字之争尘埃落定

   日期:2004-12-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90    

12月17日,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经济市场委员会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会上乳品工业协会和国家质检总局就禁鲜令问题重申,出台禁鲜令的基本立场是同国际接轨,敦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至此,持续了大半年、炒作得沸沸扬扬的禁鲜令之争看来已经接近尘埃落定了。


  “鲜”字从来就没让用过“不是从禁鲜令开始才不让巴氏奶用鲜字的,国家的法律从来就没允许巴氏奶用鲜字作名称。”乳品工业协会宋昆冈理事长在会上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我国法律最早关于食品标签的标准是1987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其中对乳制品行业标准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在2004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关于乳制品行业标准中是这样表述的:产品标识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识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有名称,当国家产品标准已经规定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当至少使用其中一个,或等效名称。由此说来,所有乳制品名称可以称作消毒牛奶或消毒牛乳,而不是鲜牛奶。除了食品标签通则之外,1986年农业部发布的生鲜牛乳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颁布的鲜乳卫生标准中也都明确指出:鲜乳指的就是“生牛奶”。看来,巴氏奶不应称为“鲜牛奶”,国家各相关部门的法规早就达成了共识。


  还原奶从何而来众所周知,用奶粉兑水来还原成液态牛奶,不仅成本低廉,而且从营养成分上来说,远远不如以鲜奶为原料的“巴氏奶”和“超高温灭菌奶”。针对还原奶问题,宋昆冈理事长明确指出,“企业诚信的问题,要靠监督执法部门检查、靠对企业诚信的教育来解决,不是靠标鲜不标鲜能解决的”。


  在南方的一些奶源缺乏的地区,由于收购鲜奶的价格高昂,许多企业将“还原奶”冒充以鲜奶为原料的牛奶,送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不用“鲜”字竞争更公平记者近日在北京市随机采访了一些买牛奶的顾客,绝大部分消费者都认为消费者有权利明白消费,让企业受到更多诚信的约束。对于消费者对禁鲜令的反应,企业的领导人也是心中有数的。在乳制品工业协会的会议上,来自全国乳制品许多龙头企业的负责人都纷纷表示,“再玩‘鲜’字花巧已经没意义了,去掉了鲜字就不会误导消费者,大家的起点也是一样的,这样更有利于公平竞争”。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郝煜指出:标准的修订和提高,是中国食品工业走向国际水平的必由之路,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就是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他重申,加工食品不能称“鲜”,完全符合国际上先进理念,也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紧密相关。而且这次的修改是针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不仅仅是针对乳制品,这是整个中国食品行业同国际标准相接轨的新举措。与会的专家一直认为,在目前WTO三年过渡期结束之际,中国的食品行业标准依然非常落后。所以应该以禁鲜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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