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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即日起推行食品“冷链”销售

   日期:2005-04-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38    

即日起,北京市开始在全市商场、超市中推行食品运输、仓储和销售全程冷链制度,其中冷冻温度必须达到零下18℃以下,冷藏温度必须在0-4℃。北京市工商局昨天透露,这一制度将于今年年内在该市商场、超市全面实行。


  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解释说,“冷链”推行后,在运输、仓储和销售过程中,各个环节始终保持规定的低温环境,冷藏车车内温度达到零下18℃以下,全程开机制冷。在商场内销售时,各种食品储存冷柜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测温、定期记录,使食品保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未实行“冷链”销售管理引发的食品质量问题将予以严处。


  工商人员介绍,春夏秋三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而90%的食物中毒事件都是由微生物繁殖超标引起,其中一部分是消费者将食品买回家后储存不当,另一部分则主要是因为商场没有在食品的运输、仓储和销售环节全部实行冷藏或冷冻,使食品出现变质。目前,本市的大型商场、超市中多具备冷藏和冷冻设备,但并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能实现全程“冷链”销售的不到5%。在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中,如果处在常温适宜条件下,每15分钟细菌数量就会翻一番,菌落总数超标就会导致腐败变质。



来源: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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