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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强制“长大”令已实施 小果冻慢慢退出市场

   日期:2006-05-0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24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新的果冻强制标准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5月1日后,果冻生产商不得再生产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果冻产品。

    5月1日起,厂商不得再生产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果冻强制“长大”令实施几天后,记者走访了省城的一些超市发现,因为尚有缓冲期,小果冻并未完全退出市场,而在食用果冻的安全提示方面,厂商们做得也不到位。

    昨日,记者走访中兴、家乐福和华联等超市时,销售人员纷纷表示,在5月1日前,大尺寸的、新型的果冻产品已陆续上市,如某食品商推出了直径超过10厘米的杯状果冻,还有的推出液状、可吸的果冻取代原有的凝胶果冻。

    为了消化市场上存量的小果冻,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在新的果冻强制标准颁布后,至今年10月1日前,小果冻尚可在市场上销售。采访中记者发现,各超市销售的小尺寸果冻多为散装,多数超市对小果冻采用堆头的方式进行特价促销,如一类什锦果冻的原价为16元/公斤,促销价为13.4元/公斤。

    对果冻的强制“长大”,有家长认为,果冻的大小不是造成危险的主要原因。“我听说致命的那类果冻主要是材料的问题,它不能随着唾液融化,最终导致孩子窒息身亡,所以,即使此类果冻尺寸变大了,孩子食用时仍会有危险”,女儿3岁的董先生这样说。

    果冻强制标准还要求,凝胶果冻应在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小于3毫米。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厂商的警示语仍不规范。某些品牌的果冻的安全食用提示就采用黑色字体,夹杂在生产、保质期中,消费者如不仔细察看,很难获得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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