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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司长解读农产品出口第一个五年规划

   日期:2006-08-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21    

商务部发布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 农产品出口将减速重质(政策解读)

解读人:商务部外贸司司长 鲁建华

  随着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发生变化,农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8.2%降至2005年的3.6%。然而,农产品出口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商务部将机电产品和农产品列为今后5年重点支持的出口商品,制订了仅有的两个商品规划。

  放低速度 更重质量效益

  到2010年,年均增幅降至7%

  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

  提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重

  过去1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长8.3%,大大低于外贸出口17.7%的年均增速,但相对于同期全球农产品贸易3.4%的年均增速,仍属较快发展。

  中国已步入加入世贸“后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化竞争压力全面增加。《规划》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达380亿美元,年均增长7%。

  放低增速的同时,《规划》针对当前制约我国出口农产品发展的质量安全水平不高、缺少精深加工产品、品牌建设滞后、经营主体缺乏竞争力、市场过度集中等问题,提出在“十一五”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种和品牌、建立一批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职能的农产品行业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全面提升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实施技术创新、结构升级,提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重,力争“十一五”末农产品出口中加工品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因地制宜 形成区域分工

  东部:促进产业全面升级

  中部:产业化经营扩大出口规模

  西部: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

  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集中在东部,山东、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北京、江苏、上海等省市,出口额占全国80%。东、中、西部具有各自的农业资源优势,但由于人才、资金、地理条件的差异,各地农业开放程度存在差距。

  《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提出不同的地区发展目标:东部地区继续发挥出口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加工食品出口产业,打造名牌产品,加速培育出口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出口产业的全面升级;中部地区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快产业化经营,建立面向国外市场的各种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规模;西部地区则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的出口,培育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新增长点,利用边境贸易开拓农产品出口市场。同时,鼓励东部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到中西部建立出口基地,促进农产品加工和出口结构的梯次转移,带动中西部发展农产品出口。

  完善政策 健全促进机制

  加大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

  建立权威的贸易信息发布系统

  形成敏感商品出口预警体系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是各国实行贸易保护最严重的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出口给予了高额补贴,目前,共有25个WTO成员对428种农产品实行出口补贴。而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为此,《规划》提出,政府应在“十一五”着重解决影响农产品出口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健全出口促进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贸易环境。

  在建设政策支持体系方面,一是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财税支持;二是积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三是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完善政策性信保制度;四是减免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费用,加快通关速度。

  在完善贸易促进机制方面,主要凸显服务意识。以培训、信息等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建立权威的农产品贸易信息发布系统和敏感商品出口预警体系,提高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的水平。同时,还要鼓励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品牌声誉和固定的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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