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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市民分不清保健食品、药品间差异

   日期:2013-10-23     来源:东方网    浏览:51    
 
 
 
  据《新闻晚报》报道,提高新陈代谢、防癌抗癌、增强免疫力……随着市民对于健康养生关注度的提高,市场上保健品的种类日益繁多,鼓吹的概念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市消保委昨日发布 《上海保健品市场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六成市民不能分清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之间的差异,超过八成市民不能正确识别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志。
 
  保健品概念分不清
 
  本次报告的调研对象主要为本地户籍居民,涉及虹口、黄浦、浦东、普陀、松江、徐汇等6个区,共发放问卷1800份,有效问卷1741份,平均调查年龄为41.94岁。报告显示,不到三成的市民对保健品消费市场满意。在认知方面,六成市民不能清楚区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之间的差异。
 
  根据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用作为保健食品的专用标志,并定义了27种具体功能。这意味着,对老百姓来说,只要没有“小蓝帽”的食品都不能认为是“正宗”的保健食品。然而,调查结果显示,仅18.15%的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必须有“小蓝帽”标志,超过八成市民不能正确识别保健食品标志。
 
  市消保委方面指出,尽管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都曾先后给保健食品制定过明确的法律概念,但法律概念上的保健食品与商家使用的概念存在严重脱节,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健康营养品、医用营养品、营养补充品等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建议有关部门从概念入手,理清国家批准与商家使用概念的区别,为混乱的保健品市场“正本清源”。
 
  保健食品功效不明
 
  本次调查发现,46.6%的市民说不清保健食品的功效,认为功效很大或较大的比例分别10.5%和8.4%,仅不到两成,而认为功效较小与完全无效的比例分别为24.4%和10.1%。
 
  市消保委保健产业专业办公室方面表示,对于商家鼓吹的“保健”概念,中老年市民往往缺乏辨别力,容易陷入消费纠纷。近日,一位来自嘉定的老年消费者秦女士向消保委投诉称,她和老爱人从1997年就开始购买某生物科技公司的多糖初乳粉,商家声称该产品具有防癌抗癌功效高并提高免疫的功能,并鼓吹服用该产品后,没癌的可以防生癌,生癌可以自然痊愈。
 
  近十几年的时间里,夫妻两人先后为此共花去近12万元积蓄。然而,讽刺的是,消费者吃了十几年的保健食品,最近却被查出患有严重肠癌。手术已迫在眉睫,可手术费始终拿不出。秦女士要求商家退还尚未服用的价值近2万多元保健品的货款,却遭到无情拒绝。无奈之下,求助消保委希望将剩余产品退货,并查明该产品究竟是否有抗癌成分。
 
  消保委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产品虽具有合法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在一些地区,却有产品因营养成分含量不达标而遭到有关行政机关的查处。“保健食品和其它食品一样,即便符合相关产品生产标准,也不能保证流通在市场上的每一件保健品始终都能达标,所以,即便长期食用确有一定功效的产品,消费者也不能忽视对产品安全状况的跟踪。”市消保委保健产业专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保健器械存在监管空白
 
  除保健食品外,保健器械同样是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今年上半年“保健器材”的消费投诉多达近200起,同比增幅17%。调查显示,市民对于健身器、按摩器与保健器械需求非常大,有三成左右的家庭购买使用过各类家庭保健器械。
 
  消保委方面表示,这些保健器械中,有的实际上只是有健身作用的普通健身器械,另一些则是有预防、诊断、治疗等作用的医疗器械,但大部分市民并不能区分两者差异。
 
  事实上,目前所谓的保健器械,只要通过安全认证,即可上市,但对于后期功效性标准,几近空白。消保委方面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国家对于保健器械并无明确标准和法规,甚至没有一个专门的保健器械注册部门,更没有明确监管部门,这可能导致保健器械消费更易产生消费纠纷和商业欺骗。
 
  市消保委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明晰监管,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保健用品市场的监管。行业协会也应主动作为,通过制定行业标准促使企业加强自律,逐步规范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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