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北京  机械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兰州市出台办法:发生干旱每人每天6公斤用水

   日期:2013-12-11     来源:兰州晨报    浏览:147    
   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12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兰州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兰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措施,以及各级政府对资金的分担机制。《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2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根据规定,兰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所制定的分担比例列支救助资金:即损失程度达到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Ⅰ至Ⅳ级应急响应等级的,在省级财政(含中央)分别按所需补助资金总额的80%、60%、50%、40%的比例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市级财政与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财政按4∶6的比例负担,与七里河区、红古区财政按5∶5的比例负担;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三个省级财政直管县按《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由县级财政自行负担。记者还了解到,兰州市日前出台的《兰州市干旱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应急救助管理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一旦发生旱灾,兰州市将根据灾情实际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干旱受灾群众每人每天6公斤基本生活用水的救助标准进行救助。该《办法》将于2013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2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