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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五粮液天价罚单背后:释放我国反垄断信号

   日期:2013-02-20     浏览:100    
 

张淼/漫画

  一则罚单震惊了整个白酒行业。昨日,白酒巨头茅台和五粮液被曝出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罚4.49亿元。尽管4.49亿元的处罚对于销售额数百亿元的企业来说犹如隔靴搔痒,也很难改变经销商和白酒巨头之间的不平等地位,但该处罚在我国反垄断领域,尤其是打击“纵向垄断”方面不失为一次成功的突破。国家发改委此举又给国民带来了些许期许,或将预示着在《反垄断法》颁布五年后,我国反垄断利剑已经出鞘,未来国内垄断行业巨头和处于垄断强势地位的外资企业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罚者。

  原因

  挨罚都是限价令惹的祸

  一直“霸气”十足的龙头酒企茅台和五粮液再度受挫,前不久的限价政策让二者惹祸上身。茅台和五粮液被曝出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两者分别将收到2.47亿元和2.02亿元的罚单,占两家酒企去年销售额的1%。如果比较起来,此次罚款约占两家酒企去年净利的2%。

  然而,就在业内为之议论纷纷的同时,事件当事人却显得异常“冷静”。“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等发改委下达正式通知函,我们会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公布此事。”五粮液副总经理唐伯超对记者表示。而另一方茅台相关负责人则是一直未接电话与回复短信。

  事实上,酒企此番态度也不难理解,茅台和五粮液的“限价令”政策在前不久就曾因涉嫌触犯《反垄断法》而被国家监管部门勒令取消并整改,只是令人没想到的是,此次国家发改委“动真格”了,将双方1%的销售额作为罚款,据了解,这是食品行业内开出的最大反垄断罚单。

  此次罚款事件缘起于去年12月的茅台经销商大会,为了稳定价格,维护品牌形象,董事长袁仁国言辞强硬地发出“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价。据悉,茅台集团此前要求经销商53度飞天零售价格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格不能低于1400元。随后在1月初,茅台即对其3家由于低价和跨区域销售的经销商予以处罚,并扣减20%保证金,以及提出黄牌警告。另外一家酒业巨头五粮液也不甘示弱,对12家降价或串货的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罚。

  由于《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这在相关专家眼里,茅台和五粮液有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据悉,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和地方价格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继茅台取消“限价令”,并对给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退还已扣减保证金后,五粮液也紧随其后宣布撤销禁止经销商降价的通报文件。

  不过,截至本报截稿,上述两家遭罚企业对此均无正式回应。

  反应

  隔靴搔痒 4.49亿被指罚少了

  因“限价令”受尽委屈的经销商能否因国家发改委的一纸罚单而“平反”?从记者采访茅台经销商的结果看来,似乎并无实质影响。“受塑化剂和‘三公限令’打压,我们好几个月都没生意可做了。此次罚款,相当于对茅台伤口上撒盐,茅台气焰被打压,我们经销商也没有得到好处,市场不好依然还是不好。”茅台经销商北京至福伟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另外一家茅台北京经销商也表示,当时茅台“限价令”出台的时候,其产品售价就是符合政策的,并没有受到“限价令”的影响。恰巧1月也不在他们的产品销售计划中,因此此次罚款对其来说影响也不是非常明显。

  “经销商和酒厂之间地位不平等是由现实市场经济决定的,酒厂掌握资源自然拥有话语权,处于主动地位。只是将来茅台和五粮液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中有关限制售价的强硬措辞将会删除,改变以往的命令语气。” 白酒营销专家杨承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茅台董事长袁仁国曾对外表示,2012年茅台集团酒实现产量3.3万多吨,销售额实现352亿元。五粮液的销售额在去年也曾达到203亿元。此次罚款消息一经曝出就在网上引起热议,更有网友直言,4.49亿元的数目对于销售额数百亿元的企业来说犹如隔靴搔痒,并不能对酒企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对于网友的看法,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也表示认同,国家发改委开出罚单主要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而保障其他同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方面力度之大,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环境恶化的需要,另一方面得益于国内反垄断法律的不断完善。“国家发改委开出此张罚单的表面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此前发改委就已对白酒巨头的价格垄断进行调查,如今此张罚单只是服众而已。” 简爱华说。

  事实上,在专家眼里,所谓的茅台和五粮液的垄断行为,只是表面营销政策的垄断,其实质市场经营行为并未构成垄断。“国内白酒企业数量众多,并且白酒市场地域性较为明显,茅台和五粮液难以打败区域品牌进而形成垄断。” 简爱华说。另外,茅台和五粮液不仅自身不具备垄断条件,其所规定的价格即“限价令”也只是形同虚设。“真正的产品价格体系是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而不是国家发改委的罚款和企业的限价能决定的。”杨承龙说。

  未来白酒行业格局能否因国家发改委的一纸罚单就此发生实质改变?业内人士予以否认。“发改委的此次罚款只能使白酒巨头贡献1%的年营业收入,并不能撼动白酒巨头在渠道和价格方面的控制能力,因为白酒巨头依然拥有稀缺性的品牌和产品,未来茅台和五粮液仍然处于强势地位。” 简爱华说,“价格控制在高端白酒领域较为常见,虽然罚单不会使白酒巨头元气大伤,但是于其品牌影响力不利,未来高端白酒的价格控制手段或将更隐晦。”

  影响

  释放我国反垄断信号

  “此次处罚茅台、五粮液,应该算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后针对价格垄断影响最大的案件。”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而外界普遍认为,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近五年后,其威力正逐渐显现。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也表示,反垄断法一向被视为“经济宪法”,但因为难以找到证据,反垄断法在实行过程中常常面临重重困难。以往欧盟进行一项反垄断调查,经常要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此次能够对茅台和五粮液予以处罚,是因为这两家酒企的做法比较“低级”,强迫经销商限价的垄断行为非常明显,因而国家发改委掌握了充分证据,才能快速开出罚单。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茅台与五粮液的违规行为属于发生在生产者和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垄断,即“纵向垄断”。而“纵向垄断”不同于发生在生产者和生产者之间的“横向垄断”,其取证更加困难,一般来说也较为少见。故此次处罚被认为是我国在反垄断领域的一次成功突破。

  不过,邱宝昌也指出,依据法律规定,如果企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此次罚款后续处理结果如何,还要看酒企方面是否有进一步的举动。

  公开资料显示,自从2008年8月《反垄断法》施行至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49起价格垄断案件开展了调查,对其中20起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些案件涉及医药、造纸、液晶面板、水泥、保险、船舶代理等多个行业,被调查的市场主体既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外资企业,但影响力却普遍较小。

  所以不少人都认为,《反垄断法》诞生五年来,基本没有看见利剑出鞘。特别是2011年,先是媒体爆炒了一段时间的食盐销售破垄,后来联通、电信又被广电系统的央视曝出因宽带接入业务涉嫌垄断遭国家发改委调查,但两起案子最终皆不了了之。

  “近几年来,我国令人印象深刻的反垄断案件主要有两起:一个是商务部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但这属于收购范畴,与此次的市场价格垄断并不相同。另外就是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因价格垄断处罚了6家液晶面板企业,然而,虽然价格违法行为是价格垄断,但因其发生年份为2001-2006年,当时国内并没有《反垄断法》,处罚依据为《价格法》,”刘春泉说,“这样看来,茅台和五粮液此次受罚更具有典型性。”

  建言

  中国反垄断任重而道远

  “虽然我国反垄断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国际化进程也在不断提速,但由于我国法律出台仅有五年时间,而美国实施反垄断法已有上百年历史,所以我国跟国外很多国家相比仍有差距。”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告诉记者。

  白明认为,我国在发现垄断以及后续处理中都需要逐步完善。“美国司法部推出了市场集中度指数,作为一个有力的参考,当企业指数达到一定高度时,就认定其具备垄断条件,然后可以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市场串谋等违规行为。同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就将进行重罚。由此看来,中国在反垄断领域还有不少地方应该改进。”白明说。

  另外,也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指出,国内对于反垄断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矛盾,这也是需要提升的地方之一。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就指出,茅台和五粮液压根不涉及国计民生,而且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实施一些相关的定价策略理所当然。国家发改委拿这个开刀纯属无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垄断部门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主权的问题,需要探讨如何防范有关部门滥用反垄断法了。

  不仅如此,梅新育还指出,没有必要在调查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上耗费太多人力物力,如果用到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商品上面,对增进国民福利有用得多。而且该案的负面影响是打击本土名牌企业,阻碍中国民族工业升级,客观上扮演了外国酒商的帮凶,扭曲市场机制。

  对于上述说法,刘春泉认为,如果从经济的角度讲,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观点,没有对错。但如果从法律上来看,国家发改委的处罚绝对是有法可依的。而且不存在“浪费人力物力”,因为只要是违规行为就有处罚的必要。白明也表示,反垄断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秩序转好起到积极作用,进而也对民族企业大有益处。其实,国家对于高技术领域进行保护是必要的,但白酒等快消行业则不能过度保护,应该使其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发展。

  此外,业内分析师还指出,目前中国有三个执法部门进行反垄断,其中企业并购属于商务部管理,市场价格垄断调查则由发改委进行,而工商总局主要监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样多头管理不仅分工不明,也可能减轻了执法力度。所以呼吁未来中国由反垄断局一家主管。

  “另外,中国反垄断私人诉讼方面比较薄弱,成功率不高。再者,反垄断行政处罚较轻,对企业警示作用有限。业内都知道,在国外,两家大企业的CEO一起喝个早茶都要非常小心,因为很可能被怀疑有垄断的可能,而中国国内企业则对反垄断并不太重视。”刘春泉说。

  刘春泉进一步分析,在处罚茅台、五粮液后,很可能预示着我国反垄断利剑已经出鞘,并且只有通过对大型企业进行诉讼和处罚,国内反垄断机构的权威性才能得到树立。现在,大家对于电信、油企等领域的垄断指责较多,但其实垄断并不违法,违法的是滥用优势地位,再加上反垄断必须考虑经济等诸多因素,所以相信短期反垄断的重点应该不会瞄准央企,考虑到市场状况,接下来外资企业更容易成为反垄断目标。

  对两家白酒巨头的处罚是今年以来发改委祭出的第二个天价反垄断罚单。元月初,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等六家液晶面板制造商涉嫌价格垄断处罚3.53亿元人民币。

  相关链接

  酿酒板块走出逆市行情

  茅台、五粮液股价未现大幅下挫

  北京商报讯(记者 潘敏)从二级市场来看,受到实施价格垄断而被罚4.49亿元的影响,昨日贵州茅台和五粮液股价出现下挫,但幅度不大。其中贵州茅台单日下跌0.99%,五粮液下跌1.55%。在本周一,也就是蛇年的首个交易日,两只白酒股已分别下挫4.35%和2.74%。

  而事实上,在大盘跌破2400点的昨日酿酒板块整体表现不俗,两市30只酒类股21只飘红,珠江啤酒、兰州黄河等个股涨幅超过5%,在多数酒类股上涨的情形下,贵州茅台和五粮液的下跌显得尤其寂寞。

  其实,贵州茅台和五粮液的大幅下跌早在去年11月就已开始。自去年11月酒鬼酒被曝检测出塑化剂后,贵州茅台和五粮液这两只曾经冲击天价的白酒股便开始走上熊途。至12月,贵州茅台这个被称为中国最大的白酒生产商也被怀疑含有塑化剂,其股价迅猛下跌,到12月中旬不得不停牌。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共有207只基金持有贵州茅台,持仓量总计1.24亿股,占流通A股的11.98%。与2011年三季度末相比,其中81只基金减持967.32万股。此外,共有188只基金抛售7.4亿股退出。

  今年1月28日,贵州茅台单日再度大跌5.58%,成交28.6亿元,放出2010年11月以来最大交易量。与1月10日收盘价214.50元相比,短短20天内,贵州茅台的市值蒸发了373.74亿元。其也终于告别了200元时代。

  打开两只个股的走势图不难发现二者惊人的相似。统计显示,去年11月2日至昨日收盘,贵州茅台已下跌28.66%,五粮液则下跌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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